5月11日,山大法学涉外法治人才培养高端论坛第九讲于线上举办。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委员、资深外交官、国家高端智库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黄惠康教授受邀担任主讲嘉宾,以“国际法在维护国家利益中的实践运用”为题作学术报告。报告由suncitygroup太阳集团经理周长军教授主持,suncitygroup太阳集团黄世席教授、迟德强副教授等200余名师生参加了本次学术报告。
黄惠康教授以当下国际热点问题“俄乌军事冲突”为切入点,并从“大国外交必重国际法”以及“善用法律武器坚定维护国家利益”两方面进行阐述,在最后的提问环节,对同学们提出的问题给予详细解答。
第一部分,黄教授首先从国际层面上对国际法的缘起进行了简要回溯,指出早在17世纪的欧洲社会,国际法作为一个独立的体系就已经产生。其次,从《万国公法》以及中国早期签订的不平等条约等方面分析了国际法在中国的产生与发展历程。由此强调国际法在国际社会中、在国家交往中占据的重要位置,并进一步提出大国外交必重国际法。再次,强调外交工作的广泛范围,着重指出当前中国外交工作所面临的新疆域与新挑战,譬如深海洋底、南北极地区、外层空间、无线网络、气候变化、数字领域等。同时,通过列举近年来的国际热点和难点问题,黄教授指出法理之争已成为塑造国际秩序和赢得制度性权力的重要内容,国际法日益成为外交工作的重要抓手。最后,黄惠康教授介绍了以中英“逆条件”承认案、湖广铁路债券案、南海仲裁案为代表的一系列新中国法律外交经典案例,进一步印证了国际法在国家发展和国家外交中的重要作用。
第二部分,黄惠康教授首先明确了中国外交所处的新历史方位,当前中国海外利益全方位、多层次、高速度拓展,境外国家利益保护正成为中国外交的重要课题。其次,他分析了中国所面临的五大前所未有的机遇:一是世界正经历新一轮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二是中国与世界的关系正经历着历史性的深刻变化,三是中国正努力提升与经济实力相匹配的外交软实力,四是当今中国正处于近代以来最好的发展时期,五是我国拥有良好的外交环境。再次,阐述了中国所面临的诸如与西方国家在社会制度等方面的结构性矛盾显著上升、在国际规则话语权方面的劣势地位、法律制度与国家利益的快速拓展不相匹配、海外利益保护体系薄弱、涉外法治人才稀缺等五大挑战。最后,通过介绍涉及中国利益的一系列近期外交法律战,譬如新冠疫情引发的国际法律问题、日本核废水排放的国际法律问题、外国非法制裁的国际法律问题等,更生动地呈现了法律武器在维护国家利益中的重要作用。
在提问与解答环节,黄惠康教授对同学们关心的两个国际法重要问题进行了细致解答:为什么不能接受“以规则为基础”的西式命题、国际法研究成果的价值评判标准是什么?在解答第一个问题时,黄教授指出,要深刻认识关于“以规则为基础的国际秩序”西式命题的虚伪性和政治构陷,所谓的“规则”的本意是指美西方主导的、有选择性的规则,而非公认的国际法规则和国际关系的基本准则。进一步提出我们应当坚持的立场是,构建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在解答第二个问题时,黄教授认为法律是价值理念、社会关系、规则秩序的综合体,以国际法(国际立法、执法、司法)为研究对象的国际法学的本质是法律人的价值判断和利益追求。
suncitygroup太阳集团经理周长军教授对黄惠康教授的学术讲座做最后总结并表示感谢,认为本次讲座不仅有利于同学们更好地认识与深入掌握国际法的理论知识以及实践运用,而且在拓展国际视野、增强国家使命担当等方面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黄惠康,法学博士,国际法教授,资深外交官。现任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委员、国际常设仲裁法院仲裁员、中国外交部国际法咨询委员会主任委员、国家高端智库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特聘教授。曾任中国驻马来西亚大使、外交部条约法律司司长、外交部法律顾问、气候变化谈判特别代表、唐山市副市长、亚非法协助理秘书长等职。著有《中国特色大国外交与国际法》、《国际法上的集体安全制度》、《中国政治与法律导论》(英文)、《外层空间法》等十余部专著及《联合国维和部队的法律基础》、《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国际法构建》、《论国际法理论与外交实践的融合之道》等数十篇学术论文。
文/吴长沂
图/李倩
审核/黄世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