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suncitygroup太阳集团主办的“山大涉外法治人才培养高端论坛”第二十七讲于青岛校区华岗苑举办。复旦大学suncitygroup太阳集团马忠法教授以“数字贸易的知识产权和国际法问题”为主题作学术报告。讲座由suncitygroup太阳集团黄世席教授主持,山东政suncitygroup太阳集团经贸suncitygroup太阳集团经理刘万啸教授、suncitygroup太阳集团杨灵一助理研究员担任与谈人,近百名师生现场参与讲座。
讲座伊始,马忠法结合“滴滴”事件及其带来的风险,从数据产权和知识产权对中国在国际竞争中的重要作用谈起,强调在日益激烈的国际竞争中,要重视完善数字贸易中的知识产权布局,增强我国的国际竞争力与标准制定能力,实现与国际的接轨。接着,马忠法从以下四个方面讲述了数字贸易的知识产权和国际法问题。
第一,数字贸易的定义与重要性。首先,马忠法介绍了OECD、USITC等组织和学会对数字贸易的概念界定并将数字贸易的核心含义限定在数字内容贸易上。随后,他对“数据”“数字”和“信息”的概念进行了区分,马忠法认为信息是经过加工的数据,而信息和数据之间则边界模糊、多有交集,三者之间是包含与交叉的关系。同时他认为,目前不但要明确数字贸易的核心竞争场域,也要关注到数字贸易在促进技术发展、减少交易成本、更新产品结构、改变贸易方式等方面的重要意义,充分利用数字贸易提升中国国际竞争力。
第二,数字贸易中的知识产权问题。马忠法从数据能否赋权谈起,他认为只有经过加工的数据才可赋权,赋权标准应当根据数据是否具有排他性加以判断。在赋权的方案上,目前比较法上存在着欧盟的著作权保护模式、TRIPS公约的未披露信息保护模式、美国的商业秘密保护模式和WIPO的其他智力成果保护模式等典型方案;而目前国际上数据赋权的新动向在于弱化确权、强化利用,因此我国无需另行创设数据知识产权概念,他认为应当依托现有的商业秘密保护手段以及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规范实现对数据的保护。
第三,数字贸易中的国际法问题。马忠法认为目前我国在跨境数据流通中面临着个人信息安全、国家安全与产业行业安全等问题,同时随着大型跨国数据公司跨境贸易的愈加频繁,数据垄断与企业数据合规风险问题日益凸显。面对日益激烈的国际数字贸易竞争,他认为我国应当关注数据领域区域规则之间的联系与冲突,积极参与CPTPP、USMCA、DEPA等多边协定并及时对国内法进行调整。同时,我国应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提升国际规则的制定能力,提升中国在跨境数字贸易领域的国际话语权。
第四,数字贸易的前景和展望。马忠法认为,数字贸易将会呈现出本土化要求增加、强化个人隐私保护、数据反垄断等趋势。未来数字贸易有望成为全球经济增长的重要推动力,各国需要在跨境数据流动障碍、隐私保护、数据合规等方面共同努力,在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利益与数据主体利益的同时,促进数字贸易的蓬勃发展。
与谈环节,黄世席对讲座内容进行总结并对马忠法出席讲座表示感谢。刘万啸认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对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布局具有重要意义。杨灵一指出数字贸易治理要协同发挥软法与硬法的作用,完善国内法与国际法衔接机制对提升中国国际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主讲人简介:马忠法,法学博士,复旦大学suncitygroup太阳集团教授,哥伦比亚大学suncitygroup太阳集团等多家知名机构访问学者;曾任上海贝尔阿尔卡特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顾问五年。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家库专家,中国国际法学会理事,中国科技法学会常务理事。研究方向:国际法学及国际知识产权法。先后发表学术论文160余篇;出版专著11部,译著有《战争与和平法(三卷本)》等。主持国家哲学社会科学重大、重点项目等省部级以上项目11项。
文 | 贾彦昊
图 | 李苇杭
审核 | 董雪梅 黄世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