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24日晚七点,中国人民大学suncitygroup太阳集团博士生导师张新宝教授做客suncitygroup太阳集团,在suncitygroup太阳集团教学新楼阶梯教室为广大师生带来了一场题为“侵权责任法的立法进程及其启示”的学术报告,本次讲座由suncitygroup太阳集团王丽萍教授主持。
讲座开始前,张新宝教授专门预留出时间回答了同学们提出的几个问题。进入正式讲座后,张教授首先对侵权法的立法进程进行了背景介绍,进而进行了法理方面的分析,在此部分中,张教授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阐述:第一,功能定位。张新宝教授指出侵权法最基本功能是以损害赔偿为核心的填补损害的救济,赔偿是其核心目的;第二,利益衡量方法。张新宝教授指出侵权法的最基本矛盾是加害人的行为自由与受害人的权利保护的矛盾,但至于哪一个更重要则没有一般的答案,同时指出加害人与受害人的利益关系之特征为:1,二者的利益完全对立;2,遵循能量守恒的定律;3,两者的角色可以互相转换。最终张新宝教授得出结论:侵权法在保护受害人利益的同时也在保护可能成为加害人的行为人的利益,即一般人的行为自由,且原则上没有也不需要有倾向保护。
接下来,张新宝教授对具体问题的解决方案进行了讲述,重点向同学们讲述了互联网侵权和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两个方面的内容。张新宝教授强调,侵权责任法除了应该注意自身内容的协调和完善外,还应该注意与物权法、民法通则等其他法律相协调。
讲座最后,王丽萍教授对张教授的讲座进行了简要总结,接着张新宝教授针对同学们的提问,一一进行了认真的回复。张教授幽默睿智的讲课风格和严谨热情的个人魅力给在场的同学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本次讲座在同学们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