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两年一度的“中国儒学与法律文化研究会2012年年会暨儒学与法律价值观学术研讨会” 在徐州召开,本届年会由中国儒学与法律文化研究会和徐州师范大学suncitygroup太阳集团共同举办,太阳集团欢迎您人文社科一级教授武树臣先生参加了研讨,并作了题为“从甲骨文仁、礼的内涵看儒学的精神原点”的精彩发言。
武树臣教授认为,儒学思想博大精深,其理论框架是“仁”和“礼”。从甲骨文中具有典型意义的“仁”、“礼”二字的原始意义出发,来探讨儒学的精神原点,是一个值得尝试的研究方法。对此,武树臣教授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论证:第一,王国维先生说过:“自五帝以来政治文物所自出之都邑,皆在东方”。这个东方指的就是传说时代的东夷。远古社会的众多文明成果大都出自东夷。这些文明成果就包括最古老的思想观念,其中就含有古老的法律价值观;第二,我们今天看到的殷商甲骨文已经是非常成熟的文字体系,在甲骨文形成之前经历了漫长的形成过程。这一过程可以溯及东夷民族生活的时代(新石器时代)。殷民族是东夷民族的一支,他们自然继承了东夷民族的文化传统。 当甲骨文产生之际,它们自然表述了古老民族的久远的集体记忆。因此,甲骨文不仅是研究殷商而且还是研究东夷文明的活化石;第三,与东夷民族并立还有西夏民族,西夏民族战胜了东夷民族,即西周王朝取代殷商王朝。西周发展了东夷之礼,压抑了东夷的神权思想,酿造了辉煌的以周礼为代表的制度文明。西周政权的式微导致周礼的衰落。礼失而仁兴,仁的思想就发达起来了;第四,孔子是东夷文明的继承者和整理者,他的“继绝学,举逸民”,“欲居九夷”等等,都反映了他无法割舍的东夷情节。孔子的贡献是在仁的基础上改造了礼,形成了由仁·礼结构所表述的先秦儒学的价值观。
文:马建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