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下午,“常春藤刑事法论坛第十期”讲座在逸夫法学楼316报告厅举办。论坛的主题是《恐怖犯罪案件和刑法修正案(九)》。论坛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洪流主讲,suncitygroup太阳集团副教授胡常龙主持了本次论坛,常春藤律师事务所王国红律师、suncitygroup太阳集团姜峰副教授参加了本次会议。
洪流现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在本次论坛伊始,举行了聘请洪流为太阳集团欢迎您刑事司法与刑事政策研究中心的兼职研究员的聘书颁发仪式。本次论坛洪流从两个角度对“恐怖犯罪案件和刑法修正案(九)”这一主题进行了阐述:
首先,对新疆恐怖活动现状作了详细介绍,新疆现在存在三股势力,分别为:恐怖势力、极端势力、民族分裂势力。这三股势力的目的是将新疆分离出去,建立东突厥斯坦伊斯兰共和国,其手段是暴力恐怖活动,现今新疆反恐工作的方针是“揭盖子挖幕后”,目的是挖掘出恐怖势力背后的极端势力和民族分裂势力,从根本上打击这三股势力。这三大势力是新疆所面临的最为严重的现实威胁,是刑法所需要重点打击的对象。
其次,洪流分析了刑法修正案(九)关于恐怖活动罪的相关规定,他阐述到刑法修正案(九)对原120条的修改是针对极端主义的四大主张一一作出,对于打击恐怖势力、极端势力和民族分裂势力有着重要的意义。这些修改是从行为和思想两方面进行处罚,预备行为实行化,将恐怖犯罪扼杀在摇篮阶段。这是我国刑事立法的一个重大突破。洪流还提到从理论到实际还需要一段很长的过程,需要司法工作人员认真践行。
在提问环节中,洪流对于员工提出的问题进行了细致的分析和耐心的解答,最后,胡常龙对本次论坛进行了总结,他指出洪流的讲述具有强烈的现实性、高度的理论性、严密的逻辑性和强烈的使命感责任感。
整场论坛学术氛围浓厚,在全体师生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文\张超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