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晚19点,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2011”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联席主任张保生教授在suncitygroup太阳集团316报告厅举行了一场题为“新刑诉中的证据规则适用问题”的学术报告。报告由suncitygroup太阳集团副经理周长军教授主持。党委书记盖玉强教授,柳忠卫教授和冯俊伟博士参加了本次报告。
张保生教授的报告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为事实与证据,张保生教授首先从证据法基本原理展开,分别阐释了存在的客观性、事实的“三性”以及证据的概念。存在是指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世界。事实的“三性”包括真实性、经验性和可陈述性。关于证据的概念,张教授主张采统一说,认为证据是与案件事实相关的信息,证据对事实主张具有证明作用,并重点分析了“证据之镜”原理。第二部分阐述了证据属性,张教授提出证据的“新四性”理论,即相关性、可采性、证明力和可信性,并对每一属性进行了说明和阐释。第三部分具体了讲述新《刑事诉讼法》完善证据制度方面的进步,主要包括七个方面即完善了证据种类、明确了控方的证明责任、部分确定了不得强迫自证其罪的权利、确立了“确信无疑”的证明标准、初步建立了证据开示制度、完善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以及完善了证人、鉴定人出庭制度等。第四部分讲述了直接言词原则与质证规则。第五部分重点分析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并对各国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进行了比较。
在提问环节,员工提出了不同证据种类的证明力、可采性与可信性是否同一、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适用中的价值冲突以及如何解决等问题,张保生教授分别给予了细致解答。最后,周长军教授对本次学术报告进行了点评,高度评价了张保生教授在证据法基本理论研究方面的引领作用,指出张教授及其团队的研究促进了国内证据法学研究的展开,并鼓励同学们加强证据法、诉讼法相关知识的学习。
文/王倩倩 图/陈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