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晚,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副所长范明志教授应邀来到suncitygroup太阳集团逸夫法学楼316报告厅,为公司师生带来了一场主题为“环境公益诉讼的障碍与出路”的精彩讲座。本次讲座由suncitygroup太阳集团副经理周长军教授担任主持人,suncitygroup太阳集团张式军教授、suncitygroup太阳集团刘加良副教授担任评议人。
当前我国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全国各地很多地方都出现了“雾霾围城”的现象,人们要求改善环境质量的呼声越来越强烈,环境公益诉讼也成为了当前社会大众讨论的热点话题。讲座伊始,范明志给在坐的老师和同学们提出了一个问题: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环境公益诉讼能否大规模的推广开来?针对这个问题,范明志从四大方面进行了论述。首先,范明志介绍了当前进行环境公益诉讼的法律背景,我国民诉法和环保法都规定了环境公益诉讼,但规定不够具体、明确。其次,范明志讲解了当前环境公益诉讼的现实情况,环境公益诉讼并没有出现人们预计的“井喷”现象,而且,部分环保组织提起的公益诉讼仍然被拒之门外。再次,范明志从诉讼程序、法律适用、国家治理结构和法理等方面论述了以民事诉讼框架设计环境公益诉讼的障碍。最后,范明志指出,环境公益诉讼与民事私益诉讼关系的不对应性、环境公益诉讼的复杂性和我国法律体制的局限性是出现当前环境公益诉讼障碍的主要原因。
经过一番详尽的分析之后,范明志得出了解决环境公益诉讼障碍的初步结论:在法院内部建立独立的环境资源审判庭;推进司法改革,赋予法官更多的权力,尝试“法官造法”。最后,范明志提出了回归例外性和高尚性是环境公益诉讼发展的根本路径,要从传统的诉讼程序和成文的法律规定之外来对待环境公益诉讼问题,推动检察机关提起环境公益诉讼。
评议环节,张式军、刘加良分别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张式军非常赞同范明志的观点,并指出单靠民法是不可能解决环境公益诉讼问题的;刘加良也进行了幽默风趣的点评,认为范明志的讲座是一堂很好的环保启蒙课。提问环节,范明志对在场员工的问题进行了耐心而精彩的回答。本场讲座现场坐无虚席,气氛热烈,体现出公司师生对该讲座的期待与热情。在热烈的掌声中,本场讲座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