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19点-21点,烟台大学suncitygroup太阳集团博士生导师张平华教授在太阳集团欢迎您青岛校区振声苑举办的“博士研究生高端学术论坛”上作了题为《行为立法与人格权的独立成编》的学术报告。报告由suncitygroup太阳集团迟德强副教授主持。
张平华教授指出,人格权草案是民法典分编草案最显著的创新,但是人格权独立成编还没有最终尘埃落定,尚存在很多争论和反对意见,其中有两个问题不容忽视:一是要不要独立成编的问题,二是如何独立成编的问题。针对这两个问题,张平华教授首先分析了权利本位、行为本位、责任本位三个本位概念,然后从人格权的立法难题及坚持行为本位立法的必要性、人格法律行为、人格权行使行为三个方面展开了论述。最后张平华教授认为,行为本位克服了权利本位的不足,这是人格权立法的必经之路;人格法律行为、人格权行使行为组合起来全面揭示了人格自由、拓展了人格权的立法空间;未来民法典人格权编还应该明确规定人格权行使行为。
论坛的最后由迟德强副教授进行了简单评议,并感谢张平华教授为公司师生奉献了一场精彩的学术盛宴。论坛现场气氛热烈,同学们在这次论坛中获益颇丰,本场学术论坛在大家热烈的掌声中结束。
主讲人简介:
张平华,“民法”国家级精品课、“民商法”国家级教学团队、民法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主要成员,烟台大学优势学科(民商法学)学科带头人、烟台大学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山东省理论建设工程重点研究基地(法治研究基地)首席专家,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科研究平台(应用法学研究中心)主任,欧洲侵权法研究院(奥地利)、意大利罗马第二大学访问学者;兼任欧洲侵权法与保险法研究中心理事、研究员、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山东省法学会国际法学研究会会长、山东省法学会海峡两岸法学研究会会长;兼任山东省政府法律顾问,山东省公安厅法律顾问。
(文/张玲妹 图/袁嘉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