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8日,外交学院卢松教授和上海政suncitygroup太阳集团国际suncitygroup太阳集团特聘经理徐国建教授做客suncitygroup太阳集团,分别进行了题为“仲裁:实践中是如何操作的”及“建立法院判决全球流通制度——《2019年海牙判决公约》的内容和意义”的学术报告。本场报告由黄世席教授主持,李洁博士和向力博士作为与谈人出席了讲座。
卢松教授以仲裁的基本知识为切入点,向同学们讲述了部分国内国际仲裁实践中的实务问题。首先,卢松教授多方位对比介绍了协商、调解、仲裁及诉讼四种解决商事争议的常用方法。卢松教授指出,仲裁是国内诉讼之外最重要的裁判方式,又鉴于《纽约公约》有161个缔约国其结果跨国可执行性高,故仲裁也是解决跨国商事争议的最重要方式。卢松教授详细介绍了中国仲裁的实践操作并同国际惯例进行对比,肯定了自199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颁布后国内仲裁实践取得的成果,也点出中国仲裁在其去行政化和去诉讼化的路上任重道远。
徐国建教授表明,历次海牙谈判致力于国际组织形成承认与执行外国民商事判决的公约文本,徐国健教授结合自身与海牙判决公约多年来的渊源,从第一视角解读2019年海牙判决公约的“中国贡献”。中国代表团在公约序言修改过程和关于知识产权、反垄断等事项都提出建设性方案。随后,徐国建教授向大家介绍了该条约的体系,着重说明了其“基石规定”,且以“管辖权之筛”做喻诠释其适用条件与拒绝理由。徐国健教授预测,海牙判决公约在未来能逐渐发展成为能够比肩《纽约公约》地位的国际性公约。
黄世席教授呼吁在座同学除却商事仲裁外多方位了解仲裁实务,如体育仲裁,投资仲裁等。李洁博士和向力博士二位与谈人也鼓励大家重视仲裁实务,摆脱“缺乏仲裁教学与众多仲裁实践”目前这种学校教育与工作不对称的职业困境。
最后的互动环节中,徐国建教授作答时指出虽然国际性判决公约涉及司法主权问题,但民商法的争议问题涉及政治层面较少,比较容易找到一个平衡点进而推动公约走向成功。卢松教授则表明,除仲裁外的其他去中心化纠纷解决机制有利于分担现有的裁判体系承载的案件压力,对国内的商事争议解决有积极促进作用。
卢松,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副会长,外交学院教授,日内瓦大学suncitygroup太阳集团/日内瓦高级研究院MIDS项目特邀教授,清华大学suncitygroup太阳集团IADS项目特邀教授,长期从事国际私法、仲裁及国际商法的研究与教学工作。
徐国建,德国汉堡大学法学博士,上海市邦信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副会长,上海政suncitygroup太阳集团国际suncitygroup太阳集团特聘经理。
文/任亚汝
图/朱晓琪
审核/黄世席
编辑/史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