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云鹏召集《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修改稿)》立法中评估座谈会,就法规实施的预期社会效果、主要制度规范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等问题进行论证评估。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姚潜迅主持会议。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立法中期评估项目课题组组长张平华教授及团队成员王晖、于承永、郭露露参加会议并作评估报告。
去年以来,课题组先后两次针对《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提出系统完善的修改意见和理由,举办了专题学术研讨会,形成了校内外结合、师生一体的研究团队,持续跟踪立法和员工动态。今年,课题组承担了立法中评估工作任务,结合国内外立法近况和理论动态,从制度创新、立法技术、完善建议等方面对《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修改稿)》进行了全面梳理和完善,为高质量立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得到了有关机关的肯定。
立法中评估座谈会上,张平华教授对条例草案修改稿作了综合评估报告。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司法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等单位和省人大常委会立法顾问对评估意见作出积极反馈,围绕重点难点问题展开深入探讨。
王云鹏强调,立法中评估是省人大常委会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提高地方性法规质量和实效的创新实践。要从专业理论进行全面论证,充分发挥地方立法研究服务基地和立法顾问的智库作用,提高立法的前瞻性;要对重点难点问题研判论证,注重从体制机制障碍层面进行客观实证分析和可行性评估;要充分利用立法中评估的成果,确保法规精准施策,巩固提升我省“一次办好”、流程再造等改革成果,为打造公平公正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
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法工委,省人大财经委办公室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图文/郭露露
审核/张平华
编辑/惠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