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13日至6月11日,美国巴尔的摩大学suncitygroup太阳集团Simone Mollock博士在suncitygroup太阳集团作了精彩的系列学术讲座,本次学术讲座共分五场,主题为“Comparative Legal System”。
2010年5月13日,Simone Mollock博士开始了报告“比较法系统――民法法系和普通法系的研究”的第一讲。Simone Mollock博士首先从布莱克法律词典和学术研究两方面给出了普通法的概念,简要的定义了先例制度并重点讲述了“相似案件”的理论,之后她详细介绍了普通法在美国的发展、并就美国独立后为何仍然坚持英国的法官法给出了自己的理由,并就自己的经历讲述了普通法在实践中的运用等,并在员工中就支持或反对普通法的观点、理由进行了讨论,现场气氛热烈。
2010年5月14日,Simone Mollock博士将同学们对普通法的观点进行了总结,并补充了自己的观点。之后她在威斯奈斯基诉马里兰州一案的讨论中,引出了普通法与民法法系的不同,她接着在法律词典和学术两个方面定义了民事法(civil law)、制定法,并讲述了民事法在美国发展的愈发重要,以及普通法在实践中的运用。与上次课相同,同学们又再次分为两组,就支持或反对民法法系提出了自己的观点。Simone Mollock博士对中国选择民法法系非常感兴趣,希望同学们下节课能够带来自己的解答。
2010年5月20日,Simone Mollock博士带领大家思考了中国为何会选择民法法系而非普通法系,以及中国的历史是如何影响中国共产党对民法法系的选择等问题,由于涉及到同学们更熟悉的中国领域,大家发言讨论热烈。之后,她继续了本次讲座的原定内容:美国的混合体系。她认为美国兼采了民法法系和普通法系,并通过历史的梳理分析了原因。她从宪法、联邦法律、州法律的角度讲解了它们不同程度的存在,并通过一个典型案例揭示了二者如何能协调运作的秘密。
2010年5月21日,Simone Mollock博士的第四讲,即中国的民法法系体制及制定法的贯彻。她通过分析中国刑法关于精神病人、犯罪原因、危害结果、犯罪后果、同时、无行为能力人、控制、行为、医疗等的分析,讲解了她对中国制定法贯彻的理解。基于对司法解释的认识,她认为在中国虽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法律,当时实际制造法律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这一见解不可谓不深刻。对于制定法,她认为法律越是制定的精细,就越容易被规避和违反。
2010年6月10日,Simone Mollock博士与大家探讨了在法律体系中政治的影响力。政治的影响力分为正式和非正式两种。Simone Mollock博士认为正式的影响力包括投票、政治任命和金钱,而非正式的影响力包括精英阶层的个人见解、种族、宗教、血统、性别和性取向。Simone Mollock博士还指出,政治影响法律的方式有表决、任命、建议、弹劾和困窘等诸多方式。随后,Simone Mollock博士向我们分析了美国政治制度中民主党和共和党的政治倾向。Simone Mollock博士重点分析了美国近期政治生活的丑闻事件,并以此来验证自己的观点:无论谁主政,都是在用政治制度来获取权力,为此获取政治权力就成了重中之重。
Mollock博士深入浅出的讲解、不落窠臼的论点和谦和朴实的风格征服了在场的所有听众,连续五场关于比较法制的讲座让同学对于美国和中国的法律体系有了直观和深入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