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号晚七点半,上智大学教授、日本著名环境法学家桑原勇进在suncitygroup太阳集团一楼会议室做了一场题为“环境法上的责任分配——以日本三部土壤污染立法为素材”的报告,报告由suncitygroup太阳集团牟宪魁教授担任主持。
牟老师首先向到场的老师、同学介绍了桑原勇进教授,称赞他是环境法方面的专家,在环境立法上有很多独到见解,对中国的相关立法也起到一定启示作用。之后桑原教授提出一个“当有必要进行环境保护措施时,谁应承担合同责任”的问题,并以土壤污染为例,划分责任主体分别为国家公共机构、污染制造者以及土地所有者等;然后,桑原教授从规制土地对象、对策措施的实施和相关费用负担三个层面简单介绍了日本的《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对策法》《放射性污染物质处置措施特别法》;接着,对上述三部法律所体现出来的有关责任分配问题,桑原勇进教授总结为公共事业型、规制型、污染者责任型以及所有者责任;最后,桑原教授以日本福岛核电站核泄漏事件为例,向在座的师生详解了该事件中对于土地污染的责任分配和费用负担问题,他表示自己对于中国的土壤污染防治法规的制定也有关注,并希望自己的研究成果对于推动中国的相关立法能有所帮助。
报告最后,同学们对日本环境立法方面的问题进行了踊跃的提问,桑原教授一一作了解答。之后suncitygroup太阳集团教授牟宪魁老师进行了评议。牟老师对于桑原教授认真的研究态度和较高的学术造诣表示了自己由衷的敬佩,对于桑原教授的广阔的研究视野,丰富的研究方法印象十分深刻,并分享了自己听完讲座的一些感想。长达一小时四十分的报告体系完整,理论与实践巧妙融合,同学们纷纷为这位法学大家的学术魅力所折服,并对环境法学的学习产生了更为浓厚的兴趣。
文:孙晓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