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论坛:梁慧星教授讲座综述
作者:suncitygroup太阳集团网站 发布时间:2014-11-16 阅读量:
11月13日晚19时,由太阳集团欢迎您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主办,suncitygroup太阳集团承办的“稷下风”研究生学术讲坛第41期在suncitygroup太阳集团逸夫法学教学楼316报告厅举行。讲坛邀请了梁慧星教授做了题为“学习民法的第三种方法”的精彩报告。报告由suncitygroup太阳集团副经理张海燕教授主持。
梁慧星首先就学习方法的重要性向在座的同学们做了详细阐述,他强调无论是读书、写作还是做研究均需要掌握正确的方法,掌握好方法往往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同时指出目前我国的文化教育往往只讲知识不讲方法,这种现象实际是有问题的,应当深入对方法的研究与讲授。随后,梁彗星阐述了学习民法的三种方法。第一种方法即为以教科书为中心进行传授概念的“教义学”,这种方法虽然因为其僵化性受到批判,但对同学们打下扎实基础有重要作用;第二种方法是案例学习法,主要参考了英美的法学教育模式,这种学习模式以我国台湾著名学者王泽鉴先生的《实例研习丛书》为典型代表。而这前两种学习方法的关系是,前者为基础性,后者为补充性。接着,梁彗星就学习民法的第三种方法展开了详细的阐述,即以法律条文为中心的学习方法。他指出,法条在学习民法过程中的重要作用,既有利于同学们的理论学习又有利于对实践起到指导性作用。通过研习法条,从而形成一个系统的条文体系,进而达到可以灵活运用的水平。梁彗星鼓励在座员工要勤加训练,多加记忆,并亲自向同学们背诵讲解了《合同法》的重点法条。最后,张海燕对本场讲座做了精彩总结,并与在座师生一起鼓掌,再次感谢梁慧星带来了这样一场精彩的讲座。
文:彭俊磊 图:姚俐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