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晚7点,北京大学suncitygroup太阳集团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陈瑞华教授在太阳集团欢迎您青岛校区振声苑E102为suncitygroup太阳集团师生带来了一场题为“刑事证据法的发展与反思”的学术报告。本次讲座由太阳集团欢迎您公司党委书记周长军教授主持,suncitygroup太阳集团侯艳芳教授、黄士元副教授、冯俊伟副教授、赵恒老师出席了本次讲座。
本次讲座分为三个环节。第一个环节,周长军书记代表suncitygroup太阳集团对陈瑞华教授的到来表示了热烈欢迎,并向suncitygroup太阳集团师生介绍了陈瑞华教授的学术造诣。第二个环节,陈瑞华教授围绕着2018年《刑事诉讼法》新修订的内容及刑事证据法的发展与反思作了专题讲座。第三个环节,周长军书记对讲座内容进行了点评,并对陈瑞华教授带来的精彩讲座表示感谢。
陈瑞华教授主要从五个部分对“刑事证据法的发展与反思”这一主题展开讲解。
在正式进入讲座主题之前,陈瑞华教授首先就2018年《刑事诉讼法》新修订的内容进行了简要梳理。陈瑞华教授主要针对《刑事诉讼法》与《监察法》的衔接问题,认罪认罚从宽原则入法,刑事速裁程序的规定,值班律师制度的确立等方面展开了点评。同时指出,此次修改《刑事诉讼法》并未对刑事证据章节进行修正,适时引出本次讲座的主题“刑事证据法的发展与反思”。
第一部分,陈瑞华教授针对刑事证据法自2010年以来发生的重大变化,阐述了刑事证据法在我国发展的历史和现状。首先,我国并没有一部统一的刑事证据法典,刑事证据法的规范散见于《刑事诉讼法》条文和其他各个规范性文件之中。其次,陈瑞华教授强调,2010年之前我国刑事证据规则迟迟没有出台,大量冤假错案的出现,使得最高人民法院自2010年开始积极推动刑事证据规则变革。2012年《刑事诉讼法》的修改更是影响重大,任何人不得被强迫自证其罪规则、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正式入法,同时还确立了“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标准。2017年年底最高人民法院又通过法庭调查、庭前会议、非法证据排除“三项规程”。我国制定了一系列冗杂且独特的刑事证据规则。
第二部分,陈瑞华教授重点介绍了我国刑事证据法确立的“鉴真规则”。结合2016年快播案,陈瑞华教授分析了“鉴真规则”的概念:鉴真,只适用于物证、书证、电子数据、视听资料这四种实物证据,是指自实物证据被发现之日起,在搜集、提取、移送、保管、法庭使用等过程中,保证证据外观、形态、数量、内容没有发生过变化。此外,陈瑞华教授还通过介绍证据保管链条完整性的证明事项——来源的可靠性;收集提取经过记录完善;证据移送有完备的记录;证据保管符合要求;法庭上使用的时候保障证据的同一性——来强调“鉴真规则”的本土性,区别于英美法中的鉴真规则。
第三部分,陈瑞华教授介绍了我国刑事证据规则中的笔录证据相关规范。陈瑞华教授分析了勘验检查笔录、搜查笔录、扣押清单、证据提取笔录、侦查实验笔录、辨认笔录这些笔录证据的功能。之后介绍了我国目前的笔录证据规则:一是笔录证据要符合法定的格式要求,格式要求没有达到的笔录证据属于瑕疵证据,瑕疵证据一般可以补正,补正不能时侦查员需要出庭作证。二是当事人一旦对笔录有异议,侦查员不出庭的,笔录一律不得作为定案根据。
第四部分,陈瑞华教授详细分析了中外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陈瑞华教授首先介绍了非法证据排除的三种模式,并着重强调了实践中的绝对排除领域:刑讯手段得到的口供,威胁手段得到的口供,非法拘禁期间得到的口供,重复性供述,没有在法定场所讯问得来的口供,重要案件没有录音录像的口供,重大刑事案件检察院未核查的口供。
第五部分,陈瑞华教授评析了我国主客观相统一的证明标准。他指出,客观标准是目标,不是真正的证明标准。2012年引入的主观标准无法被定义,但可以尽量用司法案例把合理怀疑去穷尽,逐渐接近什么是“排除合理怀疑”。陈瑞华教授指出,大陆法系的理性主义不是尽善尽美的,而英美法系往往从经验主义的角度去积累成熟的经验。他以金庸笔下的独孤求败在败招中寻找制胜之道作比喻,认为中国的刑事诉讼实践就是在经验中寻找自己的方向。
总结阶段,陈瑞华教授针对我国的刑事证据法提出了几点反思与教训:第一,真实性规则操作性较差,我国应当从结果中心主义走向程序中心主义。第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过于偏重于排除口供,而大量非法手段取得的实物证据证很少被排除。第三,我国的证据法已经发展到一定程度,但法院能否保障证据法的有效实施仍需反思。第四,保留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客观标准,固然是中华法系的固有思维,但有时可能违背司法裁判的本质要求。
讲座最后,周长军书记对讲座作了点评。周长军书记指出,陈瑞华教授详略得当地阐述了2018年刑诉法修改的内容及原理,以及我国刑事证据法背后博大精深的理论,将复杂的问题讲解的清晰易懂。周长军书记鼓励同学们多阅读陈瑞华教授的著作,就刑诉法领域的问题提高自己的认识。最后,周长军书记再次感谢陈瑞华教授带来的精彩讲座。现场气氛热烈,同学们在这次讲座中获益颇多,本场学术讲座在大家热烈的掌声中结束。
主讲人简介:陈瑞华,北京大学suncitygroup太阳集团教授,博士生导师。“全国十大中青年法学家”,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计划。兼任国际证据法协会理事、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检察理论研究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案例指导专家委员会委员、公安部执法监督员。主要研究领域为刑事诉讼法、证据法学、司法制度、程序法理论、法学方法。出版《刑事审判原理论》、《看得见的正义》、《刑事诉讼的前沿问题》、《程序正义理论》、《程序性制裁理论》、《刑事诉讼的中国模式》、《刑事证据法》、《刑事辩护的理念》、《刑事辩护的艺术》等著作。
文/孙建廷 图/袁嘉昕